公证处签买房合同结束 有很多疑惑有谁可以解答?
1, 签字之前中介要求买房付推迟6个月签合同期间的物业费,原因是错在买方贷款的事出问题延迟).(物业费大概1400€其中写着2024/25欠费700€,就算是过错方这部分不应该承担). 这个怎么解决?
2,买方以为商量好用现金付中介费可以不付iva税,中介说没有商量好,即使是用现金也需要付iva税,正确吗?
3,公证师员一直都在场,就说了随便你们,要是付现金不可以写入合同里面,有关物业的事没有发表任何意见,
4,协商解决方案:卖方强调只付400€物业其余不管,中介说不付iva税(700€)也可以但是得接受付其余1000€物业费,买方后来没办法接受了。
5,合同签字一切结束,公证员都已经走了,但是买方手上现金支票首付还不知道要给谁,这是不是公证员失职吗?
就这样糊了糊涂的结束了买房合同签字仪式....我也无语了...我也是临时被叫过去的翻译朋友(不算正式翻译因为可能公证处会要求做双语公证,怕额外花钱)...😬

快乐不是因为你得到的多了,而是因为你计较的少了。知足常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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